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能够满足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宝安 程勇 段瑀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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