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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来源: 法务网      时间:2023-05-15 11:14:1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待遇。

(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其中,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待遇中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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