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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2023年3月修订版)》,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规定为购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时间
购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金额
1、全额付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2、需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
3、商业按揭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4、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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